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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旧楼加装电梯双“2/3同意”难解老问题

2012-06-01 08:59:23          我要评论()

  律师建议

 

  规划部门可通过听证会

 

  收集业主意见

 

  加装电梯应当满足城乡规划、建筑结构和消防等方面的安全要求,规划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不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认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颁发不合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从而引发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纠纷情况也较多。对此,程磊建议,为增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的透明度,规划部门可以通过召开听证会的方式,让业主充分表达意见,在听取业主意见的基础上,作出行政许可。

 

  此外,《办法》第四条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满足有关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等规范、标准的要求。”增设电梯如何满足建筑设计、结构安全和消防的要求,《办法》没有进行规范。程磊建议,应征求相关专家或者行政主管部门如建委或消防局的意见。

 

  加装程序

 

  对符合加装电梯的旧楼,一般操作步骤如下:

 

  1.业主协商同意增设电梯,满足“两个三分之二”的要求;

 

  2.办理规划、建设施工手续;

 

  3.动工建设,安装电梯;

 

  4.竣工验收及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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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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