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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旧楼加装电梯双“2/3同意”难解老问题

2012-06-01 08:59:23          我要评论()

  楼盘加装电梯后升值3000元/m2

 

  一点点地抬起右脚,喘息半分钟,再慢慢抬起左脚……一位将近80岁的老太太,要爬楼梯上五楼,需要近二十分钟。“要是有电梯就方便了,现在老人行动不便,一年都下不了几次楼,很可怜。”老太太身边的一位中年妇女表示。旧楼没有电梯的缺陷日益突显。

 

  按照《办法》,具有合法报批手续或权属证明,已建成投入使用的4层及4层以上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都可以申请加装电梯。这也使很多有加装电梯需求的人们看到了希望。并且,加装电梯还会带来楼宇的升值。据合富置业市场经理梁燕明介绍,在文德路就有一个加装电梯后的单体楼,市场价是2.1万-2.2万元/平方米。而附近其他类似的楼梯楼售价则在1.8万-1.9万元/平方米。

 

  亮点

 

  加装电梯后新增面积办理房地产登记有明确规定

 

  根据《办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后,需要对增设电梯而新增的建筑面积进行房产测绘的,应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已购买公有住房由原产权单位出资增设电梯的,由原产权单位委托;住宅房屋所有权人共同出资增设电梯的,由房屋所有权人共同委托。而房产测绘成果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对测绘成果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房产测绘成果按以下情形办理房地产登记:

 

  (一)已购买公有住房由原产权单位出资增设电梯,增设电梯产权面积需分户分摊的,已购公摊面积的房改房,按分户分成面积给予办理房地产变更登记;未购公摊面积的房改房,按照已购公有住房上市规定,上市交易时一并补交购买公摊面积款;

 

  (二)住宅房屋所有权人共同出资增设电梯,住宅房屋所有权人共同申请将增设电梯的建筑面积按公摊面积分摊到户的,由房屋产权登记机构按分户分成面积给予办理房地产权登记;

 

  (三)住宅房屋所有权人共同出资增设电梯,住宅房屋所有权人未能就将增设电梯的建筑面积按公摊面积分摊到户共同提出申请的,可按照房屋登记有关规定,由相关房屋所有权人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记载在房屋登记簿上,可不调整各业主的公摊部分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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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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