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计划2007年底在全省各县市全部建立廉租房制度,在2008年年底前将住房保障体系覆盖到所有县城。2008年,吉林省财政计划至少安排4亿元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收尾和廉租房建设,同时进一步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健全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房源、合理确定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基本控制在每套50平方米以内。
据了解,吉林省全省城镇家庭总户数近330万户,符合廉租房住房家庭总数19万户。截至今年10月,在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中集中解决了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2.17万户,总面积为106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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