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昨日有媒体报道的“贷二手房公积金缩短十天”不够准确。因为,不同情况的二手房,放贷时间会有一定差异。
该负责人还强调,在2007年8月27日之前已受理并签署《证明书》的存量房贷款业务,仍可按照原有规定继续办理完成剩余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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