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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再居“两会调查”榜首对公积金管理的启示

2012-03-15 16:45:04   李重前        我要评论()

  2012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人民网和人民日报就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展开调查结果显示:“社会保障”再居“两会调查”榜首(注1)。民众的情绪再次要求我们,在宏观调控大势下,必须更加重视社会保障问题并竭力把它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新成效。住房公积金是住房保障的主要物质基础,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社会保障”再度高居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榜首中获得应有的启示,并采取相应的积极行动,这是当前地方政府及其公积金管理部门进一步做好公积金管理的重要保证。


  启示一:各级政府对公积金管理的重视度要与民众对“社会保障”的关注度相适应


  住房是人们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居住权是一项基本人权,与养老、失业、医疗等其它社会保障制度一样,解决的是人们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生活安全问题。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同时还提出:“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十七大报告将住房保障写入其中,体现了对民生的关注和对民意的尊重。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现代社会安全运行的最为重要的保障机制,毫无疑问,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保证。而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我国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养老、失业、医疗等其它社会保障制度相互关联,密不可分,协调发展,共同构成了社会保障的有机整体,并在这个体系下发挥出各自的重要作用,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缺一不可。这就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必须把住房公积金制度放到社会保障体系中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加强管理,协调发展。尤其是当前,在中央调控房价飚升大势下,各地房价刚刚得到遏制,城镇低收入职工对解决自住住房刚刚看到一线希望的关键时刻,各级政府只有对公积金管理的重视度与民众对“社会保障”的关注度相适应,才能真正把住房保障的资金基础——住房公积金,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来抓,才是真正意义地把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作为施政决策的依据和归缩。


  启示二:加快公积金制度对空白地带的覆盖是衡量对“社会保障”的关注度足够的试金石


  对公积金管理的重视度与民众对“社会保障”的关注度相适应,最终要落定到《条例》规定的职工身上。当前职工呼声最大的是公积金制度尚未落实到的“空白地带”。这个“空白地带”,除了一直以来公众反映强烈的“非公企业”领域外,还有201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新提出要“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众、新就业职工、农民工住房困难”。也就是说,“非公企业职工”、“城镇低收入群众”、“新就业职工”、“农民工”是公积金制度尚未覆盖到的空白地带,这些既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点对象,也是公积金制度推行的重点和难点。在这四种人群尤其是“新就业职工”和“农民工”中,不仅绝大多数都是无房户,而且绝大多数都是没有享受到本应享受的住房公积金。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课题组2011年10月作的抽样调查数字显示: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所聘用的新就业职工,单位给他们缴存公积金的比例几乎是零,各种企业聘用的农民工,单位给他们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仅占1.16%。建设部也坦言:当前全国城镇在职职工还有22%的职工没有得到公积金政策的实施,非公企业当中缴纳公积金的比例不足20%。(注2)但是,要解决这四种人群的住房,没有住房公积金的扶助,光靠他们低收入的很少积蓄是难以办到的,因此解决他们的住房公积金问题尤为重要和紧迫。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该把执行《公积金管理条例》同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建议本级政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作出可操作性决策,积极稳妥地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向上述四种人群延伸,努力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尽快将公积金制度覆盖到这四种人群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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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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