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获悉,未来5年内,海南省将新建1.2万套廉租房,解决贫困家庭的“住房难”问题。
从今年起,海南省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将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实行统一管理,优先安排,确保项目建设用地的足额供应,其年度供应总量不得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
按要求,每宗地的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确保供应用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能及时开发建设,促进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解决。禁止以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为名,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用于商品住宅的开发建设。对违反划拨决定书的约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突破套型建筑面积,未按时开工及竣工的,要依法查处并按照约定进行处罚。对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原则上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2年未动工或未完成项目投资总额25%的,要坚决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据介绍,海南未来5年将筹集8.56亿元,解决贫困家庭住房难题,其中新建廉租房69.564万平方米、1.2213万套,今年计划建设廉租房3502套,经济适用房977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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