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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12年招收见习毕业生公告

2012-03-29 09:18:27          我要评论()

  五、见习期满后的有关问题

 

  1、高校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只能见习一次,不得重复见习。

 

  2、见习单位对见习期满的毕业生进行见习期满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考核材料装入本人档案。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见习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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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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