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继续实施上一年度已经推行的“首付提取政策、取消借款人户籍地限制、实行快速放款、降低借款人账户缴存余额限制、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等五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政策,取消对相关措施规定的“首次购买”限制,调整如下:
2、降低借款人账户缴存余额限制:购买潮州市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由原来不得超过申请时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总额的15倍,提高至不得超过申请时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总额的20倍,现行贷款额度上限保持不变。
3、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二孩家庭贷款最高限额提高10%,三孩家庭贷款最高限额提高20%,其他贷款条件仍按《潮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办法》执行。
以上措施经2024年度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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