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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公积金贷款期限延长5年

2011-11-19 12:09:03     宁波新闻网      我要评论()

  鄞州新闻网讯(记者 朱东 通讯员 建君) 《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日前出台,根据规程,我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原来15年延长至20年。

 

  区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以公积金缴交基数5000元为例,根据原政策公积金贷款只能贷36万元,而根据新政策则能贷48万元。与商业贷款相比,这将减少中低收入者的利息支出。另外,新规程更加明确了公积金贷款的个人信用条件。如在申请贷款月前24个月内,如有连续6次以上逾期;在申请贷款月前6个月内,如有连续3次逾期,将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为进一步规范贷款程序,确保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审批由二级审批更改为三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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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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