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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7月起调整公积金标准 月缴存上限为2116元

2014-06-06 08:17:00     中国证券网      我要评论()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6月5日发布通知,7月1日起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

  根据通知,自7月1日起,上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2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3年月平均工资。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上限为2116元,比2013年度增加146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626元,比2013年度增加 248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26元,比2013年度增加22元。

  2014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按照以下公式:“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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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Tags: 公积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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