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自建(含拆迁还建)或大修(含翻修)住房的,需提供规划部门批准自建(大修)住房的建房许可证及复印件或本人原有的属单宅建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土地使用权证》及复印件和翻修、大修该住房的施工合同及复印件、购买建筑材料(不含装饰材料)发票及复印件。本类事由以现金方式提取。一经办理,下次提取必须间隔24个月以上。
职工大修住房时一般分为三种情况,每种情况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都有所不同,是分类要求的:
(1)住平房的职工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及修缮费用发票;
(2)住楼房的职工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
(3)住房在农村的职工应提供乡、镇一级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具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同时,职工在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不论属于上述何种情况,都要提供职工的身份证,同时办理好住房公积金提取储蓄卡。
相关解释:
自建: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自行建造住房。
翻建: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
大修: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