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业务流程» 正文

乌鲁木齐房改售房款发展基金审批

2007-08-02 10:58:00   maggie   中国住房公积金网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一)审批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国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6]34号)。
(二)审批标准
售房款中有可转化的发展基金。
(三)审批程序
窗口受理→科室审核→房改办主任签批→窗口发件
(四)申报材料
1、《单位房改资金使用申请书》;
2、已审批的《秦皇岛市无房、住房未达标职工购房补贴审批表》、《购房补贴计算核定表》、《购房补贴核定汇总表》。
(五)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退件,并说明退件理由。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咨询电话:0335-3650935
            投诉电话:
0335-3650915

分享到:

(编辑:admin)

 

 

 

 

Tags: 暂无tags!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评论内容: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本周热门行业资讯

广告图片

精彩专题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
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全攻略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使用的中心内容。新<条列>规定的住...
公积金增值收益如何用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我国...
如何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
在每个月的工资中,有一项扣除越多越让人高兴的事就是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