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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住房公积金 归集总额突破百亿

2011-11-07 09:02:41          我要评论()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自1998年我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很多单位职工买房、装修都会提取公积金;因为利息相比商业贷款低,很多职工贷款买房也首选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


        11月1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截至2011年9月30日,全区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达到102.6亿元,突破百亿大关。


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发放贷款40.4亿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一项具有互助性、保障性、长期性的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职工每月按规定从工资收入中扣除的部分,二是单位每月按规定为职工个人缴存的部分。我区于1998年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当年全区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为5000万元。

        截至2011年9月30日,全区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达到102.6亿元,突破百亿大关。这是自1998年我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全区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从当年5000万元、公积金覆盖率仅20%,历经14年的快速发展取得的丰硕成果。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发放贷款40.4亿元,为2.85万人提供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达到61%。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4年来先后两次提高


        据介绍,14年来,为切实解决我区干部职工住房问题,不断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我区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信贷政策,全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先后两次提高,从5%逐步提高到10%,最高贷款额度从最初的5万元先后四次逐步提高到目前的40万元,最长贷款年限逐步从5年延长到15年。

 
        一系列政策调整完善,对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住房消费能力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住房公积金互帮互助的基本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目前,全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逐步向规范化、标准化、效能化迈进。下一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积极开展窗口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不断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创新发展思路,切实健全和完善我区住房公积金制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使我区住房公积金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三种方式可查询


     据了解,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三年以上未支取过或支取公积金后满三年,无公积金贷款和担保的在职职工,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之后,继续归集,三年内不再办理第二次提取,依此类推。购买自住住房的,自合同签订日起两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份购房合同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两年以上,且未给他人提供贷款担保,能提供合法的担保、抵押、质押等资料,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那么,如何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目前,管理中心提供的查询方式有三种:一是职工可拨打管理中心语音查询电话0891-6829730、6829731、6829732、6829733,二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管理中心大厅查询,三是到本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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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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