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新闻 » 行业动态» 正文

宁夏: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80%者可购经适房

2008-01-09 17:30:00   lily   中国住房公积金网      我要评论()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提出的相关实施意见,宁夏已将经济适用房建设列入当地重点项目进行管理,确保今年全区经济适用房竣工面积达80万平方米,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者,均可申购。

  据介绍,为保障低收入人群的购买能力,宁夏除了对经济适用房建设总竣工面积提出要求外,对于房价增长较快的城市,还提出新建经济适用住房不低于当地年度商品住房开发总量15%的具体要求,经济适用房以中小户型为主,套型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和80平方米左右,且最高不得超过90平方米。

  经济适用房主要供应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下,以及无房户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当地人均居住建筑面积的70%以下者均可申购。住房保障部门将按规定程序对申购者进行审查,符合标准的,方可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范围。每个家庭只能申购一次,已购买房改房且达到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或已参加集资建房的家庭均不能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分享到:

(编辑:admin)

 

 

 

 

Tags: 暂无tags!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评论内容: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本文相关资讯

本文暂无相关的资讯!

本周热门行业资讯

精彩专题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
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全攻略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使用的中心内容。新<条列>规定的住...
公积金增值收益如何用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我国...
如何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
在每个月的工资中,有一项扣除越多越让人高兴的事就是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