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9日上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邱林主持召开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余永崇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0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及2021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关于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安排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情况的报告》、《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报告》、《关于预售资金监管项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统一划入托管账户的报告》、《关于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报告》。
2020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贷款44.17亿元,同比增长18.33%;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37.23亿元,同比增长24.25%;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7.08亿元,同比增长28.61%。
会议指出,2020年通过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战线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住房公积金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下一步工作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提高站位,最大限度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越性。一是要从造福于民、为民谋福祉高度出发,切实增强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积极应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面临的各种挑战,全力做好全市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二是要规范管理,提高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水平,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三是要自我革新,打造住房公积金优质服务品牌,加强行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自觉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
会议强调,2021年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各项决策部署,会后要立即安排部署,迅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并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要深化改革,进一步释放公积金政策红利。放大公积金管理工作的视野和格局,自觉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融入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思考,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城市中心、老旧小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等方面做出更大成绩。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各项制度,提高干部整体素质,转变作风,提高效率,让人民群众办理公积金事项更加方便、更加快捷、更加舒心。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特别是各旗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站在新起点,展现新作为,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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