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新闻 » 地方新闻» 正文

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

2012-02-06 10:36:21     东南早报      我要评论()

  双职工最高可贷80万元

  早报讯 (记者林维真)近日,厦门市出台了两项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一是厦门提高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双职工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80万元。另外,新政策还明确了商业性住房贷款可转为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单职工住房公积金

  贷款额度提高10万

  据介绍,单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由原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双职工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由原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可贷额度的计算公式:由原按职工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住房公积金缴交额的60倍提高到80倍。凡已受理尚未放款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均可按提高后的贷款额度调整。

  商业性住房贷款

  可转成公积金贷款

  根据最新出台的《厦门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今后在厦门购买自住住房且已办理的商业性住房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及房屋抵押贷款)尚未结清,只要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规定的借款人,在还款期间可申请将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转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分享到:

(编辑:taibai)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评论内容: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