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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员挪用公款缓刑后再犯案

2011-08-31 10:40:47          我要评论()

现年35岁的张俊,原是湖北省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2006年3月到2009年6月,他利用职务之便,采用收入不入账、虚报冒领、重复支出等手段,贪污公款124.58万元,并在赌博、买彩票及个人消费中将之挥霍一空。而早在几年前他就曾因挪用公款受到过刑事处罚。近日,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张俊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迟交财务凭证引怀疑

  2009年3月,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科向归集科科员张俊催要2008年两笔共计15万元的财务凭证,张俊多次以“正在整理资料”等各种理由推诿,迟迟不交。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2009年6月财务科向单位负责人作了汇报,主要领导立即找张俊询问。张俊见无法继续隐瞒,只得道出了这笔资金被自己取出并已挥霍一空的实情。

  当管理中心领导问张俊还有无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时,张俊的交代让在场的所有人都目瞪口呆:“从单位搞出来的钱有120多万元。”单位领导立即将此情况向随州市检察院作了汇报,随后张俊被检察院立案侦查。

  办假合同套取公积金

  “身上没有钱花了,就想从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搞钱供自己消费。”张俊到案后道出了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

  在这一想法的驱使下,2006年,当时在个贷科上班的张俊找出以前遗留的两份空白凭证,以随州市某医院两名职工的名义,虚拟担保人,编造假合同,按照工作流程将一整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办齐。经当时的单位领导签字后,他到银行将这15万元贷款取出,用于购买彩票和个人消费,很快就将这笔钱花干用尽。

  2008年,张俊从个贷科调到归集科工作,这次他想到的是套取退休干部的住房公积金。从2008年8月至2009年6月,张俊作案14次,共套取住房公积金80.8万元。这期间,他还利用收取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的职务便利,采取不入账的手段,挪用7个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12.3万元。

  用贪污款买彩票赌博

  虽然将从单位“拿”走的120多万元巨款装入了个人腰包,但张俊在单位并没有很张扬,穿戴依旧平常。可是,在打麻将和买彩票上,他出手阔绰,一掷千金。

  2008年以来,张俊几乎每天下班后都在麻将馆里打牌,至于输了多少钱,他自己也记不清,只对办案检察官说“大概有六七十万元”,最多的一次输了5万多元。

  张俊还有一个嗜好,就是买彩票,可以说是走到哪儿买到哪儿,一次买500多元是经常的事,有时甚至一次就买2000元。

  此外,在高档酒店开房、洗桑拿、按摩,也是他日常消遣的项目。

  张俊想通过买彩票暴富,与其生活压力不无关系。

  2005年8月,张俊因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办手续时,他从单位贷了5万元给前妻。由于要还贷款,他每个月的工资所剩无几。婚姻的打击和生活的压力,使他想到了买彩票这个可以一夜暴富的捷径。于是,他天天光顾彩票投注站,可是屡屡出手却无甚收获,无奈之下,他又想靠打麻将赌博赢钱来改善处境。没想到“跑偏”入了歧途。

  曾因挪用公款判缓刑

  2002年4月,张俊曾因犯挪用公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当时因为适用缓刑而得以保留公职。然而,张俊并没有从中吸取教训,痛改前非,而是重蹈覆辙,在犯罪的歧途上越走越远,从而给国家财产再次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

  办案检察官分析说,纵观这起案例,可以设想:如果2002年张俊第一次受刑罚时,有关方面就将其开除公职或予以辞退,也就不会有以后的“养虎为患”;再退一步讲,如果张俊所在的单位保持一定警觉,将张俊安排到远离经费往来的岗位,或者经常加强对其经手款项的检查监督,再或者在其不按规定入账时及时督促,也许就有可能避免这起案件的发生,或者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国家财产的损失。“这只是我们的一个美好设想,因为我们在办案过程中,没有看到任何来自单位对张俊的监督与检查,这也为张俊再次走上犯罪道路提供了机会。”这位检察官说,“由此看来,预防职务犯罪的警觉是一刻也不能放松的。严格国家公职人员的管理,更是值得思考和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据《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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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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