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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放宽

2011-08-26 15:56:16     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要评论()

  自2002年1月1日起,湖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再次得以放宽。除延长贷款年限和提高发放额度外,凡在该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此后也可为其亲属(限父母、子女、兄弟姐妹)购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从而给一些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房者本人和以前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但现已退休的省直单位职工,解决了购房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难题。这是记者近日从湖南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的。
  此次放宽的政策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由原来的15年调整为20年,发放额度由最高15万元调整为不超过总房价的70%;个人住房装修贷款额度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期限由5年延长至10年等。

  据了解,为改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滞不前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个人住房消费支持作用不明显的状况,湖南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曾于2001年3月对相关政策作了调整,将发放额度从10万元增至15万元,发放期限由10年延至15年。通过上次调整,该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力度迅速得到了加大。9个月时间里,该中心向湖南海利、省建行营业部、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等单位职工以及购置省直经济适用房的省直职工共计1300余人发放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达1.08亿元,从而加快了该省省直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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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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