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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规模以上非公企业须建住房公积金制度

2011-08-26 09:43:00     搜狐      我要评论()

  本报讯(通讯员马玉环记者郑耀辉)近日,记者从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市将积极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今年的目标是全市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全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此前,抚顺市先后出台《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通知》、《关于全市非公有制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

  按照通知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应为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满6个月以上的城镇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应在通知下发之日起60天内,按照方便、就业原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的各办事处,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职工账户设立手续。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通知还指出,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将被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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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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