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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千余万住房公积金利息 结存到职工账户

2011-08-26 09:22:40     晋城住房公积金网      我要评论()

      2011年度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日前顺利完成。据统计,我市今年共为全市职工个人账户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利息8191.17万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即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以本年度为例,2010年7月1日—2011年6月30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2010年6月30日以前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按结息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且职工公积金利息收入免征利息税。而每年的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结息后住房公积金利息转入住房公积金本金,本息自动转存。

      今年以来,我中心积极转变思想,创新思路,不断强化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的开展。今年1—6月份,全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4.21亿元,为548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0.76亿元。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48.56亿元,归集余额37.80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01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4.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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