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文件» 正文

新疆住房公积金执行新政策

2007-08-09 12:05:00   佚名   新疆日报网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建设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出台《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新政策指出,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采取提高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方式发放职工住房补贴的,应当在个人账户中予以注明,而未按照规定程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予以纠正。
  新政策还首次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购买自住住房时,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建设部的有关人士解释说,联合出台的新政策主要涉及到几个方面,比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此外,新政策还说,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购买自住住房或者在户口所在地购建自住住房的,可以凭购房合同、用地证明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分享到:

(编辑:admin)

 

 

 

 

Tags: 暂无tags!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评论内容: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本文相关资讯

本文暂无相关的资讯!

本周热门行业资讯

精彩专题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
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全攻略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使用的中心内容。新<条列>规定的住...
公积金增值收益如何用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我国...
如何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
在每个月的工资中,有一项扣除越多越让人高兴的事就是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