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危机的产生,银监会早有预警。”刘明康说,在2006年6月银监会便明确提示业界要及早防范由不当金融创新,尤其是衍生产品所引起的流动性风险。与此同时,银监会采取了逆周期调节的监管对策,多次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示风险。
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有效隔离风险跨市场传递。2007年初美国次贷危机刚露头时,银监会要求各银行进一步防范银证业务往来的相关风险,并在年内多次对信贷资金被违规挪用进入股市问题进行调查和惩处。随后,银监会发布规定,严禁银行为企业债券及各种衍生产品提供担保,切断了金融风险从债市、股市向信贷市场转嫁的渠道。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大型银行的并表监管,加强跨业、跨境业务风险监管。
严格实施二套房政策,积极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2007年9月和12月,银监会两次会同人民银行联合发文,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监管,坚持采用审慎的最低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同时开展房地产贷款专项调查,要求商业银行开展房地产贷款压力测试,对规范和引导二套房信贷起到了积极作用。
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估计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加大计提拨备力度,以丰补歉。
加强资产证券化业务监管,引导银行审慎开展资产证券化,严禁将房地产不良贷款进行证券化,防止房地产信贷风险通过证券化被放大。
加强理财产品监管,严格防范创新业务风险和误导性销售,加大了对代客理财业务的监管力度,要求商业银行代客理财业务必须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
刘明康说,随着美国次贷危机全面升级为全球性金融危机,银监会迅速成立专门应急小组,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
建立外币金融资产风险盯市制度。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密切跟踪市场形势,按日逐笔逐户对以高风险国际金融机构为交易对手的金融资产损失进行重估,加强对境外代理行的风险管理。同时要求各行及时计提减值准备,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权益。
加强信息沟通和披露。要求各行建立与银监会的日常沟通报告机制,指定高管及时向银监会报告外币金融资产风险情况。同时要求各行及时、持续、真实地向客户披露外币代客理财业务盈亏状况,以及此次全球金融动荡给本行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的影响。
与欧美及周边有关国家和地区监管当局保持密切联系,加强监管协调,稳定市场信心。
根据中央总体部署,先后就困难企业贷款重组、小企业贷款、并购贷款、支农金融服务等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
刘明康说,2009年初,银监会根据新形势又对有关信贷监管政策和要求进行调整,提出了银行业支持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一揽子”措施。主要包括:
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并购贷款业务;进一步加大对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对涉农类贷款实行有区别的信贷管理和考核政策,加大涉农信贷投入力度;鼓励实施贷款重组,对受危机影响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企业予以信贷支持;支持信贷资产转让,合理配置信贷资产;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小银行业适当突破存贷比;支持创新担保融资方式和消费信贷保险保障机制。
“从危机对中国银行(3.38,-0.02,-0.59%)业的影响来看,目前我们总的判断,影响是有限的,风险是可控的。”刘明康说,由于采取的措施比较及时、到位,更由于经过多年的银行业体制、机制改革,中国银行业虽然不能做到独善其身,但做到了在全球独树一帜,保持了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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