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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条例修订让民意“驻防”

2012-04-23 09:05:22          我要评论()
摘要: 4月9日下午,国内数位房地产专家受住建部之邀,就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问题展开了讨论。这意味着,就《住...

  4月9日下午,国内数位房地产专家受住建部之邀,就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问题展开了讨论。这意味着,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第二次修订,住建部已启动前期工作。

 

  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2002年修改后施行的。10年的房子算是“老房子”,10年的条例差不多也算是“老条例”。在房地产政策日新月异的时代,该条例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进行修订是必须的。住建部邀请房地产专家讨论,是吸纳精英智慧,体现开门立法的精神。但有必要提醒的是,在房地产专家群体中,或有利益集团的代言人,或有房产企业的“御用文人”,屁股指挥脑袋,谨防他们中的有些人利用话语权操纵条例修订过程。

 

  据悉,条例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住房公积金的用途和功能的调整;二是对覆盖人群的重新梳理;三是对监管的制度化约束。长期以来,公积金的利用问题很纠结。在2008年,我国住房公积金缴纳规模就已超过2万亿元,而利用率一直徘徊在50%~60%之间,其余的巨款都处于“休眠”状态。这主要源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禁锢”———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费者只有在购买住房、离退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情况下,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由于监管的制度性漏洞,让一些地方政府挪用住房公积金如“探囊取物”。

 

  住房公积金的用途与功能等,站在不同的立场上,会有着不同的期待。官侧重于“管”,民看重于“利”,这必然产生矛盾,而矛盾的焦点在于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提取规则。意见博弈就是利益博弈,这种博弈看上去是“零和博弈”,矛盾甚至难以调和。但是别忘了,“利为民所谋”,权力尊重权利,博弈可以在平等协商中“正和”,矛盾可以在相互沟通中化解。条例修订,应该搭建一个可以让各方意见与利益相博弈的平台,意见碰撞才能闪现火花,利益相博让公平取胜。

 

  住房公积金条例修订让民意“驻防”。唯有民意民智的“驻防”,方能确保条例修订不会“跑偏”。运用民智民意来解决经济、社会的难题,既是尊重民意的体现,更是科学决策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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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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