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近日,江苏淮安、连云港、常州推出住房公积金新政。
《通知》提出六方面调整,自2025年6月25日起施行。
提高绿色建筑、改善型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符合淮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家庭,购买经住建、资规部门认定的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新建商品住房)、改善型住宅(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
优化住房套数执行标准。缴存人家庭在淮安市购买自住住房,在通知施行之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未结清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按首套房执行;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有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按二套房执行,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视同该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取消淮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动态调整机制中贷款次数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以旧换新、绿色建筑、改善型住宅、多子女家庭、人才安居等贷款最高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享受。
6月23日,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措施的意见》。《意见》提出,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缴存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再次在连云港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含“商转公”贷款),不受贷款次数限制。该措施执行至2026年6月30日。
常州:将实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新标准
6月24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常州市2025年度(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调整对象为2025年6月30日前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