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贷款“商转公”可切实减轻购房者还贷资金压力。最近,包括安徽芜湖、安徽蚌埠、江苏徐州、江西赣州等多地对房贷“商转公”政策进行“松动”。
不过,诸如南京、西安等省会城市尚未推出房贷“商转公”业务。
多地松动“商转公”
据悉,“商转公”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一种方式。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商转公”不是住房公积金必须开展的业务,而是为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商业贷款还款压力而做的一项提升服务。
据大皖新闻10月8日报道,日前安徽省住建厅集中答复了安徽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涉及诸多民生热点。值得关注的是,安徽省住建厅指导有条件的城市,如淮北、宿州、淮南、滁州、铜陵、安庆、黄山等市开展“商转公”业务,该厅将继续指导有条件的城市,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商转公”业务。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商转公”条件为:
据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有两种“商转公”贷款方式可自选。第一种是“先还后贷”方式,指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并经审查批准后,申请人自行结清原商业贷款、解除原贷款抵押,重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资金至申请人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
第二种是“以贷还贷”方式,指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并经审查批准,商业银行配合办理抵押落实手续后,公积金中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至商业银行指定还款账户,冲还原商业贷款。市民选择此类贷款方式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原商业贷款差额部分,由申请人自筹资金提前结清或向商业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江西赣州也于10月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恢复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浙江金华的政策更加便民。自10月16日起,浙江金华全市实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新政策,首次推出“带押转贷”方式,进一步减轻购房者经济负担。根据《金华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推出“带押转贷”后,购房者可以直接申请转公积金贷款,偿还全部或部分商业贷款,今后购房者不用为了结清商业性房贷自行筹款周转了。
上海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10月15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个政策其实不仅仅站在浙江省的角度,而是从公积金整个层面做了一些创新。应该说,在今年在降低房贷利率、降低购房成本等方面,公积金相关政策端做了一些比较大的创新。”
多地省会城市暂未开办
江苏部分地方恢复“商转公”业务,但南京尚未推出,据扬子晚报报道,主因是南京公积金的提取率较高。据介绍,“商转公”通常需要借款人使用自有资金或筹集过桥资金,并征得商业银行同意,先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后才能办理。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其官网表示,部分城市因贷款发放量下降,导致公积金使用率偏低而开展了“商转公”业务,不过设置了“首贷首套”,或者贷款住房产权过户在一定期限内(如两年)等限制性条件。而近几年,南京职工使用公积金购房的需求较为旺盛,公积金提取率达80%左右,导致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较为紧张,因此南京目前不具备探索开展“商转公”的条件,以保证正常的公积金贷款业务不受影响。
业内人士指出,公积金贷款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其贷款资金来源于其他暂未使用的公积金缴存职工,相关政策的制定实施,主要保障的是贷款购买首套房和改善性住房群体。南京公积金中心在其官网表示,今后将根据归集、提取、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一步研究相关政策,确保公积金互助性的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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