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邓中豪
由支援房改到低息房贷 住房公积金二十年演变
在 今天看来,住房公积金主要是用来个人住房贷款的,而在制度设计之初,主要是为了给房改筹资”,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党委副书记李德峰表示,“90年代初, 上海房改遇到巨额的资金缺口,于是借鉴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由个人的工资出一部分钱,企业出一部分钱,支援全市的住房建设。由于上海的公积金'试点’ 卓有成效,不久之后,各地也陆陆续续建立了住房公积金。”
据 了解,各地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之初,主要用于支援“房改”“危改”。以最早一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天津市为例,1992年5月,在天津市建设资金奇缺的 情况下,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向河西区平改办、天津起重设备厂发放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1000万元和100万元。截至2000年底,中心已累计向 总面积4900多万平方米的1400多个项目投放建设资金110亿元,占“八五——九五”期间天津全市住房建设资金的四分之一。在住房公积金的支援下,著 名的大片危改项目谦德庄、春华里得以顺利完成,华苑、梅江等大片居住小区也得以启动。
随着“房改”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住房公积金的主要职能 也演变成支持职工住房贷款以及支援保障房建设。中央财经大学民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永壮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最大的历史贡献在于,从源头上建立起单位、个 人共同负担的机制,促进了住房的公平分配、公开分配和按劳分配,有效避免了福利分房时代的诸多弊端。
房价上涨分化制度收益群体 中低收入人群面临边缘化
随着房价的快速上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受益群体也越来越集中,一些中低收入群体被边缘化。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认为,住房公积金最大的用处就是低息贷款,但随着房价高企,很多中低收入职工尽管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但无力支付购房首付。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无法通过正常途径提取,只能趴在个人账户上,以低息贷款的形式“支援”给收入更高、有能力买房的群体。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年底,天津市累计向52.9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043.7亿元,累计贷款人数占缴存 住房公积金人数的比例不足30%。据媒体公开报道的数据显示,2013年,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中,9%的贷款人使用了约80%的公积金余额,大约有 80%的缴存人仍未使用住房公积金。
由于住房公积金“低存低贷”的制度设计,中低收入群体“储蓄”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存款收益极低,事实上呈缩水状态。
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处处长王芳介绍,1999年9月21日,央行规定“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归集的仍按结息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 息;上年结转的仍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按年结息”。按此规定,住房公积金的存款利息最高也就是三个月定期存 款利率,远低于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年化利率。
专家建议扩大制度受益群体 释放改革红利
中央财经大学城市与房地产管理系主任易成栋认为,应严格规定公积金及补充公积金缴纳上限,严格规定只能用于购买家庭首套住房,并控制高收入群体的贷款额度,防止高收入群体过多占用住房公积金资源;对于中低收入群体,应给予一定的政策性担保,提高其贷款额度。
王芳认为,住房公积金不能随意提取,否则就失去了制度赖以生存的基础。但对于收入偏低、从未享受公积金制度红利的“净付出者”,应适当降低公积金的提取难 度。如天津等城市已规定,未购房者可通过租房的方式提取公积金,租用公租房、职工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等情况,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些城市通过降低提取门槛,已使许多中低收入人群脱离“净付出者”的尴尬地位。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李德峰认为,增强公积金的统筹程度,一方面可以加强公积金的区域间调剂,实现资金的充分利用,另一方面也可以实现集中委托、集中投资,通过专业机构投资债券市场、货币市场乃至资本市场,寻求资金升值,为反哺投资者创造基础。
王芳认为,政府应通过“发红包”的方式反哺缴存者。每年计算公积金中心的运营收益,按照一定的比例,“奖励”给公积金的缴存者,给缴存者分红。对于没有享受 过低息贷款也没有将公积金用于租房的付出者,应给与更多分红,对于已经享受低息贷款的受益者,则应该排除在分红名单之外。这样,一方面可增加公积金制度的 公平性,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强公积金制度的吸引力,使各单位更积极缴纳公积金,扩大公积金制度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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