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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查获公积金非法套取事件82起涉及金额423万

2012-03-23 11:13:35     海南日报      我要评论()

    日前,住建部发布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重点查处公积金骗提骗贷等情况。海南日报记者在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局采访时了解到,该局 去年5月到今年3月,曾查获持伪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单位工作证明等虚假资料以异地购房、装修住房等为由意图套取住房公积金等事件 82起,涉及套取金额高达423万元。

  合成结婚照假称“异地购房”

  去年8月,省直公积金局在受理提取公积金申请资料时,发现某公司3名职工均以在广州“异地购房”为由拟提取其名下的公积金共17.7万元。其中 2名职工所购的商品房在同一小区,且配偶工作单位也都在广州市。受理人员仔细审查其提交的结婚证,发现相片是利用身份证相片通过电脑合成的,因此怀疑其结 婚证等提取材料的真实性。之后又陆续受理了20多宗异地购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资料,情况雷同。该局当即停办了这些业务,并立即着手进行调查。

  由于是异地购房合同,受限于目前各地房地产交易系统均未联网,只通过合同外观进行鉴别难度较大。该局于是一方面派人前往上述职工婚姻登记证的所 属民政部门核实结婚证的真伪,一方面与上述职工的配偶所在单位电话核实其配偶的有关情况。调查显示,这些人有的结婚证是假造的,有的配偶单位查无此人等。 目前,该局共发现24宗异地购房资料有虚假嫌疑,拟套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高达280万元。

  还有职工张某,以新房装修为由提取公积金,在受理其业务后,省直公积金局派专人到现场拍照核实,核实之初几次电话预约,该职工都以未开工为由拒 绝看房,后经核实确定张某房屋未进行装修,材料造假已被本人取回,提供的发票系他人代开。而这种以装修名义骗取公积金的情况比较严重,去年以来省直公积金 局查获的以装修为由进行套取的金额达143万元。

  不良中介伪造材料牟利

  省直公积金局调查发现,一些不良中介利用伪造的材料,帮助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名从中牟利。

  职工庄某某在提供虚假资料以购房名义套取公积金时,被该局职工发现疑点,便通过电话质询,该职工却连购房地址、面积等基本信息都一无所知。他后 来承认是与不良中介通过网络联系,通过QQ进行交易。该中介承诺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电话即可顺利提取公积金,成功提取前后分别支付提取金额的 6%手续费作为报酬。

  该局经分析梳理后发现,套取公积金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职工自行伪造、变造租房或装修住房发票等资料套取;二是个别中介向职工提供伪造的异地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资料,帮助职工违法提取其本人公积金,并按提取金额的10%-15%收取代办费。

  套取公积金危害大

  “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它有别于居民储蓄,不能随时取出来用。”海南公积金管理局局长王艳萍介绍说, 套取公积金危害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初衷。缴存人暂时不使用自己账户内的公积金,并不表明这是“死钱”,它能通过公积金贷款的方式来使用。若公积 金被套取,公积金贷款将无法得到资金保障,失去互助、保障功能。

  非法套取公积金者还可能涉嫌违法。海南日报记者咨询律师后获悉,非法套取公积金过程中常见的伪造房地产买卖合同、契税完税证等材料行为,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涉嫌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海南公积金局针对套取行为的特点,采取了一系列防范措施:在对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的审查时实行前台受理初审、后台复核、副局长审批的三级把关制 度;通过海南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和地方税务网平台,逐笔实时查询网上房产登记备案情况,从房屋交易源头上保证;对异地购房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调查了解; 对真假难辨的住房装修等公积金提取材料,均派人到现场逐一进行认真核实后才审批。(记者单憬岗 通讯员江永华 李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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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y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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