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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严格监管各项政府专项资金

2012-02-27 09:06:54          我要评论()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冯庆)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上提出,“进一步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等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针对如何落实部署全会这一要求,记者分别采访了市住建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

 

  住房公积金

 

  主动接受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该局主要从三个方面加强对住房公积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一是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问题。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初期,就把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作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二是建立有效的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机制,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市公积金中心积极主动开展了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还主动接受财政部门的财政监管和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三是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配套政策。强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职责,健全内控制度,强化外部监督,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杜绝违规转存资金,查处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等行为。

 

  社保基金:

 

  “五险合一”管好百姓的“血汗钱”

 

  我市社会保险实行“五险合一”的管理模式,该局管理着收支规模上百亿的社保基金,包括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地方补充医疗、生育医疗及工伤保险等。市人社局局长王敏表示,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专门内设了社保基金监督处,负责对社保基金的监督。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狠抓监督制度建设、每年对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和专项检查、开发运用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系统等。还聘请社保基金兼职监督员,每两年一届,从经办机构各有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20多人担任。王敏表示,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等部门每年都对社保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切实维护基金安全完整。

 

  扶贫和救灾救济金:

 

  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据市民政局局长杜鹏介绍,我市市区救灾资金由财政部门设专门科目进行管理。对于救灾捐赠款的管理和使用,市民政局严格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做法是:积极宣传发动全市社会力量参与;在发动全市社会募捐后,安排专人对市、区募捐情况进行跟踪;市、区救灾捐赠资金统一汇总管理;主动接受审计、纪检部门的审计、检查,确保不发生截留、挪用、挤占等违规使用捐赠资金的情况发生。

 

  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上,从2010年开始,我市每年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的募捐活动。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市民政局安排专人负责跟踪掌握市、区开展募捐活动的情况。对于募集的社会捐款,市、区慈善会均通过媒体,对外公布,加强社会对扶贫捐款的监督。在每年活动结束以后,市审计局还会针对当年捐款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对募捐资金情况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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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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