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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新政解读"穷人经济学"

2011-11-14 14:44:01          我要评论()

       上海市公积金中心表示,与购买一般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相比,经适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最大的亮点在于扩大了共同借款人的范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以户为基础,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分别计算。(11月7日《新闻晨报》)

  经济适用房惠泽低收入人群,而这个公积金新政,也同样向低收入人群倾斜。在高昂的房价下,仅凭借不多的收入去买一套商品房,对低收入家庭是一个难以实现的梦想。有了经济适用房,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梦有了希望。但数十万元的房屋总价毕竟不是小数,因此专门针对经适房申请家庭的公积金优惠政策,又帮了低收入家庭一把。

  与购买一般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相比,经适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最大亮点在于扩大了共同借款人的范围,将共同借款人从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配偶和同户一年以上直系血亲,扩大到除借款人之外,借款人的配偶和经适房共同产权人作为经适房公积金贷款的共同借款人,从而提高了购房家庭的贷款额度;同时,借款人的直系血亲和产权人之外的经适房共同申请人,也可作为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

  值得一提的是,当借款人在还款过程中发生困难,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也可作为补充还款人,将其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还款,以减轻借款家庭的还款负担。而在支付经适房总价款两成首付后,购房家庭还可以提取本人及符合条件的共同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除贷款以外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款。

  1991年,上海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住房公积金制度。这次历史性的制度创新,为当时的住房建设提供了可靠的资金来源,有效提高了职工住房支付能力,使得一大批市民的居住条件得到迅速明显的提高。20年前建立的上海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次充满勇气的历史性制度创新,不断探索创新,是这项制度的生命力所在。今天向低收入人群倾斜的经适房公积金新政,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互助互济的本质属性,最大程度促进中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众解决和改善住房问题,使更多市民群众生活得更好。

  上海市领导在调研中心城区旧区改造时说,上海的高楼大厦背后还有不少居住条件很差的旧里简屋,涉及数十万居民。一边是高楼大厦、一边是旧里简屋,反差很大,政府有责任尽最大努力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温家宝总理屡次提到“穷人经济学”,强调要懂得“穷人经济学”。怎样才算懂得了穷人的经济学?上海的“经适房公积金新政”就是一个很生动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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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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