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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单位无公积金账户职工可举报

2011-11-07 09:08:52     贵阳晚报      我要评论()

     139xxxx0124 我所在企业一直没为我缴存公积金,新《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办法出台后,我们有什么方式维权吗?

 

      市公积金中心:《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设立公积金账户、正常足额缴存公积金,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职工有权向市公积金中心投诉、举报,市公积金中心需及时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将被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将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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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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