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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11家企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2011-09-22 17:03:03          我要评论()
摘要: 南昌鲜徕客食品有限公司、中兴汉方药业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未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侵犯职工...

  限期办理,否则将被罚款

 

  本报南昌讯(记者余红举)南昌鲜徕客食品有限公司、中兴汉方药业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未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侵犯职工权益。今年8月,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报后,这些企业至今仍未开设账户。9月21日,管理中心对11家单位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据南昌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南昌鲜徕客食品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的行为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该中心8月对这11家单位进行通报,督促其在15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可是,这些单位至今仍未办理。

 

  因此,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对这些单位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据该中心有关人士介绍,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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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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