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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注重切实解决低收入困难群体购房融资困难

2011-08-31 16:23:36          我要评论()

  城市棚户区改造,是实现困难职工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国家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我省2010年重点督查的重大建设项目之一。棚户区改造所需费用实行政府扶持(包括中央补助和省级人民政府配套)、企业自筹、职工合理负担相结合。就我市来看,城市棚户区改造,主要涉及全市几大森工企业,但森工企业职工家庭的特点是,许多职工收入低,家庭成员失业者居多,贫困程度较深。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遵照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的原则,注重体现住房保障基本功能作用,为实现缴存职工住有所居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切实惠及民生的理念,针对我市森工企业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困难职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有效提供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融资支持,帮助他们改善居住条件。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的森工企业职工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耐心细致的讲解,根据各个家庭的不同情况,告知其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的途径、方法以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二是能够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在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公积金贷款条件和还款期限等方面,向购买棚户区改造住房的困难职工家庭进行适当的政策倾斜,帮助他们制定还款计划,对按月还贷压力确实较大的困难职工,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家庭情况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适当延长还贷期限,以减轻其还贷压力。

  三是通过提前与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的森工企业进行沟通、衔接,做了大量前期工作,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缩短了提取贷款的办理时限,确保提取公积金当天办结,公积金贷款七个工作日内办结。

  截止目前,管理中心向参加云南省黑白水林业局棚户区改造项目40户职工发放贷款136万元,6户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0.3万元。华坪管理部、宁蒗管理部也按照管理中心的部署,正积极做好此项工作。

  二、我们的认识和体会

  改造棚户区,是一项一举多得意义深远的重大民生工程。城市中一些脏、乱、差的死角得到了治理,在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也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通过改造棚户区,不仅使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而且促进了存量土地的有效利用,节约了宝贵的土地资源,有利于政府更好地规划、建设城市,为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此外,近几年,我国房地产市场走入“混沌期”以来,一、二线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丽江这样的三线城市房价涨幅也不小,已引起中低收入者在内的普通百姓的不满,此举将有利于从供给的角度平抑房价,从需求的角度缓解社会矛盾。管理中心通过公积金提取贷款,支持低收入群体解决住房困难,改善居住条件,也是为和谐丽江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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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Tags: 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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