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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公积金支持政策房引热议 解决资金闲置的另类探讨

2011-08-31 10:56:48     四川新闻网      我要评论()

>>正方

  公积金必须支持保障房建设

        中国最初1991年从新加坡借鉴引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时候,主要出发点就是为了从单位和职工那里归集住房建设资金,支持个人住房消费只是后来才发掘的功能。住房公积金可以也必须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收购、维修和管理提供(有偿)融资,否则就很可能会失去其立足之地和存在价值。但笔者同时强调,住房公积金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需要有足够的法律规范,高度健全的管理监控机制,而且最重要的是,必须是在不损害缴纳人利益的前提下,此外还要有足够的组织制度再造和配套政策体系。搜狐博客 陈杰

        比闲着时的收益大

        目前各级财政的资金主要支持廉租屋,对经济适用房,城市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房建设主要依靠银行贷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超过1.2万亿元,其中被闲置资金已经达到数千亿元。公积金安全高效管理确实应该引起各方关注,住房公积金低息出借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将按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即4.25%执行。在未有更好运用该资金许可的情况下,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不选之选。搜房博客 高原兰

>>反方

        公积金没有义务带动住房投资

        由公众缴纳的公积金本身是属于政策性的住房储蓄资金,其保值是首要的,增值是次要的。作为所有权属于社会公众个人的资金,根本没有义务来带动住房投资,更没有义务来为宏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承担责任。保障性住房应尽快回归保障本质。只有永远无法获得产权的廉租房才是真正的保障性住房,再加上投放在此领域的公积金能够获得政府承诺的补贴收益,届时或许才具有动员其来支持真正意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完备理由。房博客 蒋玉贺

  有越俎代庖之嫌

        截至2008年底,全国公积金闲置额已达6000亿元,这里头固然有去年楼市不景气的“贡献”,但大头还是来自历年的“沉淀”,这个时候,不进一步降低公积金贷款门槛、简化手续让缴存者更多地用上自己的钱,却以“半财政收入”的方式用这笔钱弥补地方政府保障房建设的短板,就算管理得再严,仍有越俎代庖之嫌,更何况在这笔“投资”中,缴存者不分享收益,只承担风险?搜房博客 毛颖颖(赵丽萍 张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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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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