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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子女可用公积金贷款

2011-08-30 16:45:33          我要评论()

 提要: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由于住房困难购买经济适用房后,虽然购买人未缴交公积金,但其子女正常缴交公积金者,可以其子女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父母子女联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昨日,家住武昌的王小姐向本报倾听热线咨询,已退休的父母申请到经济适用房,由于家庭经济不宽裕需要贷款,能否以王小姐的公积金贷款

  王小姐说,父母辛苦—辈子,前段时间好不容易才申请到经济适用房,但老人均已退休,如果选择商业贷款压力太大,“我在正常缴纳公积金,不知能否以我的名义贷款公积金虽然不多,但多少能缓解家中的困境”。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由于住房困难购买经济适用房后,虽然购买人未缴交公积金,但其子女正常缴交公积金者,可以其子女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父母子女联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必须同时符合2个条件:第—,必须是同户居住的直系亲属(以户口本为准);第二,产权人或共有产权人必须出具同意将房屋用作抵押的具结书并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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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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