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南昌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于6月30日顺利完成。据统计,今年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为全市职工个人账户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利息1.39亿元。
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按照结息日人民银行挂牌的存款利率标准计算利息。当年度(指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活期存款利率标准计算利息,上年度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标准计算利息。结息后,利息自动计入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今年以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积极措施,强化住房公积金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2011年1-6月共筹集住房公积金9.87亿,同比增长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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