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令)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将德阳市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以及财务核算情况公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
2010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继续保持稳定发展。强化归集增量扩面工作,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取得突破,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8879人,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59504万元,同比增长12%。至2010年底,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194560万人,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768709万元,归集余额417217万元。
2010年全市共提取住房公积金83625万元。其中共有 33544人次因购买住房和归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67020万元,占提取总量的80%;另有5181 人次因退休、户口迁出本市、地震等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16605万元,占提取总量的20%。至2010年底,职工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349513万元。
2010年,我市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44160 万元,同比增长32 %。至2010年底,累计向17441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194564万元,支持购房建筑面积162万平方米。
2010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回笼资金19613万元。至2010年底,累计回笼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68870万元,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余额125694万元。
2010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文件相关规定严格贷款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至2010年底,累计个人贷款余额125694万元中,逾期金额0.5万元,逾期率基本为0。
四、超额储备存款运作情况
2010年,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日常业务资金储备的前提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超额储备存款进行了国债投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获取了良好的收益,2010年新购买国债17300万元,至2010年底国债投资余额为27660万元。
五、增值收益情况
2010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得各项业务收入10474万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5372万元,个贷利息收入4381万元,国债收入703万元,其它收入18万元。支付各项业务支出4734万元,其中支付缴交人利息4514万元,支付各项手续费220万元。当年实现增值收益5740万元,其中,提取风险准备金1257万元,用于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118万元,其它业务支出13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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