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驻鹤各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和省建设厅、省纠风办、省财政厅、省人民银行、省审计厅、省银监局联合下发的《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黑建金管[2008]1号)要求,及省龙煤集团下发《关于移交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暨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的通知》(龙控人资发[2009]76号),明确将我市鹤矿集团住房公积金移交到市中心统一管理。为保证此项移交工作规范、有效、顺利运作,市政府决定成立鹤岗市鹤矿集团住房公积金移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处理移交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鹤岗市鹤矿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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