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年延安市将在市区和部分县开展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和异地贷款业务。
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是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在已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约的楼盘购买自住住房,并按规定比例缴纳购房首付款后,以其在该楼盘所购的在建住房(期房)做抵押而向公积金中心申请的贷款。根据国务院最新通知,今年延安市职工申请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贷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公积金按揭贷款单笔最高可贷40万元,比去年提高了10万元。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是指职工在异地购房在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贷款条件、额度和期限执行贷款申请地的规定。我市的规定是职工在省内其他城市购房可以在购房地申请贷款,也可以用本市房产做抵押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今年将重点支持县上职工在市区购房并以按揭形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
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顺利启动按揭和异地贷款业务,希望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楼盘开发商尽快到公积金中心备案签订贷款协议,尽早拟定贷款计划,以便贷款能及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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