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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公积金管理中心团支部被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2011-08-26 16:09:11          我要评论()

自2002年3月,成立白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以实现住房公积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管理为目标,中心业务服务大厅一直以“诚信、务实、高效、创新、廉洁、便民”为服务宗旨,加强服务质量。以客户为中心,做到热情周到,一心一意为公积金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为此,2010年4月1日吉林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织委员会表彰,被授予2009年“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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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ta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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