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新闻 » 地方新闻» 正文

本溪市政策拉动便民推动激发职工购房热情

2011-08-26 10:24:53     辽宁省人民政府      我要评论()

  面对房地产市场的低迷状态,本溪市通过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简化程序等办法,大大刺激了企事业职工住房消费热情。今年一季度,本溪市本级住房公积金贷款各项指标均较上年同期有大幅度增长,发放公积金贷款188户,比上年同期增长93%;发放贷款总金额254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0%。

 

  去年末,由于受大环境影响,本溪市的房地产市场一度处于低谷,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及时调整贷款政策拉动市民住房消费热情。这次调整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一手房贷款最高限额,由现行20万元上调到30万元,二手房贷款最高限额,由现行15万元上调到20万元;延长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一手房贷款最长年限由现行15年延长至20年,二手房贷款最长年限由10年延长至15年;降低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符合规定的,首付款比例由现行30%降至20%;放宽了借款人年龄限制,男职工最高65周岁,女职工最高60周岁。为进一步扩大购房客源,本溪市还开办了省内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业务,全省各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溪市购买自住住房,经审查房源符合要求的,均可在本溪市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享受本溪市职工同等政策待遇。政策放宽大大刺激了企事业职工购房热情,今年头两个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各项指标均较去年同期大幅攀升。

  与此同时,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大力简化贷款程序,实行了“一条龙”服务,尽最大可能方便市民购房。他们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借款人不必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可在开发商处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或登录中心网页下载打印。在房产交易大厅设立住房公积金贷款延伸柜台,负责政策解答、申请表发放、办理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的交易、公证以及贷款合同的回收。取消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意贷款通知书》程序。借款人凭公积金贷款延伸柜台出具的买卖契约和公证书,就可办理相关手续。通过上述措施、实现了公积金管理中心、房产产权管理处、受托银行一条龙服务,借款人不必多次往返,省时又省力,深受市民欢迎。


分享到:

(编辑:taibai)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评论内容: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