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新闻 » 地方新闻» 正文

抚顺市关于住房公积金还贷问题的通知

2011-08-26 09:30:43          我要评论()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从2010年3月1日起,开办公积金账户余额逐月自动归还公积金贷款业务。在2010年3月1日前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如申请此项业务,需主贷人携带本人和辅助还款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借款合同,到就近的公积金办事处签订《委托协议书》。每年3月至6月集中支取上年度公积金还贷业务将同时停止办理。

 

中心咨询电话:7586520

顺城办事处 地址:新华大街19-2号 电话:7698933

新抚办事处 地址:中央大街建行 电话:2605111

东洲办事处 地址:东洲农行 电话:4639730

望花办事处 地址:工行雷锋储蓄所 电话:6380160

矿办办事处 地址:新抚区西一街10号中国银行新抚支行四楼

电话:2781521

清原办事处 地址:清原县农行 电话:3021875

新宾办事处 地址:新宾县建行 电话:5021480

 

 

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0年2月25日
 


分享到:

(编辑:taibai)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评论内容: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