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
由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知道,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一
起构成个人购置住房贷款,是个人购置住房贷款的三种形式之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
贷款)是指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
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特征是:(1)贷款的对象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和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
工,其贷款的对象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范围小于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
;(2)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80%;(3)公积金
贷款的手续比较复杂;(4)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按照国家规定在住房公积金计息利率的基础上
加规定利差;(5)公积金贷款需要交纳评估费,但不用交纳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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