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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十堰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于2004年1月8日设立的政府直属县级事业单位。中心内设办公室、财务会计科、归集执法科、贷款管理科、审计监察科和信息技术科,下辖东风公司分中心,汉江集团和郧县、丹江口、竹山、竹溪、郧西、房县办事处及市直、张湾、茅箭管理部。管理中心组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管委会决策指导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职工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下,按照“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坚持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管理力度。截止2010年底,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余额45亿元,建缴单位3000多个,缴交人数达30万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7亿元,为全市万余户职工家庭提供住房消费资金支持,推动了我市的房产地业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今后,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秉承“科学管理、精心运作、服务至上”管理理念,按照管理制度化、业务网络化、财务规范化、办事公开化、服务最大化、监管科学化、办公现代化的要求,为社会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为改善职工住房条件,促进住房保障事业,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十堰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于2004年1月8日设立的政府直属县级事业单位。中心内设办公室、财务会计科、归集执法科、贷款管理科、审计监察科和信息技术科,下辖东风公司分中心,汉江集团和郧县、丹江口、竹山、竹溪、郧西、房县办事处及市直、张湾、茅箭管理部。管理中心组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管委会决策指导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职工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下,按照“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坚持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管理力度。截止2010年底,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余额45亿元,建缴单位3000多个,缴交人数达30万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7亿元,为全市万余户职工家庭提供住房消费资金支持,推动了我市的房产地业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今后,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秉承“科学管理、精心运作、服务至上”管理理念,按照管理制度化、业务网络化、财务规范化、办事公开化、服务最大化、监管科学化、办公现代化的要求,为社会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为改善职工住房条件,促进住房保障事业,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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