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4年9月,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规格副处级。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归集管理科,使用管理科等四个科室(正科级)。下设(八县两区和市直)11个管理部(正科级),共有干部职工49人。
单位职能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依法查处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的各种行为。
(八)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几年来,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科学决策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心、顽强拼搏、锐意创新、扎实苦干,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2008年12月,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11.04亿元,累计向4482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贷款3.09亿元,累计离退休、购房支取1.65亿元,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在改善城镇困难家庭职工住房条件,构建住房保障体系中的积极作用,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中心连续四年被省建设厅授予全省建设系统先进单位;2006年被市文明委授予市级文明单位;每年均被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及计划生育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