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中心简介

济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勤奋工作,通过全市各级中心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不断加快,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业务发展、增值收益等各项工作都有了长足发展,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城镇住房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心在通过2007年度市级文明机关和市级文明单位复查的基础上,被评为2008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计财科还被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连续三年被省财政厅、建设厅等七部门评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单位”,被省档案局评为“一级档案管理单位”。在市委、市政府2008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被评为先进单位,班子考核被评为优秀档次,并先后荣获济宁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理论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五一劳动奖状单位”、“部门包村干部驻村工作先进部门”等荣誉称号,连续第二年在全市“双评”活动中被群众评为满意单位。
        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依据《条例》,经省政府批准,2003年4月成立了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2月9日正式揭牌运营;2008年底,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新体制,全市12个县市区及兖矿集团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了上划,标志着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调整工作全面完成,从而实现了全市住房公积金运管分离的目标。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住房权益,按照《条例》要求,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公布济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许可实施主题资格和行政处罚资格的通告》、《济宁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和《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决策机构,完善了管理委员会决策制度、监督机制,严格实行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召开管委会工作会议,研究审议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重大事项,形成了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和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抓好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取、贷款、增值收益、风险防范等工作,缴存比例由刚开始的5%提高到目前8%至12%,12个县市区都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截止2009年8月,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总额78亿元,归集余额52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33亿元,贷款余额23亿元。全市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17463万元,支取住房公积金33664万元,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83860万元,实现增值收益6396万元, 2008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1723万元作为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有力地促进了我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目前我市已全面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9万平方米,为一大批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按照市委、市政府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中心着眼于科学发展,从解决办公软、硬环境入手,建成了集服务、管理一体的综合服务大楼。综合服务大楼的启用,是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在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处于领先水平。特别是新成立的综合服务大厅引入了业务承办银行、担保公司等相关配套网点,使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取和贷款实现一站式完成,为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者提供更加快捷、便利、优质的服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大楼的启用,是进一步贯彻《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和落实市委市府转变工作作风总体要求的具体体现,城区综合服务大厅“一站式”窗口的建设,以及作为服务大厅配套机构的市建行兴唐支行的开业,对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提高中心服务水平、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本周热门行业资讯

精彩专题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
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全攻略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使用的中心内容。新<条列>规定的住...
公积金增值收益如何用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我国...
如何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
在每个月的工资中,有一项扣除越多越让人高兴的事就是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