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业务流程» 正文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减缴、缓缴

2011-08-22 16:22:43       浏览次数:   我要评论()

        单位连续两年亏损,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一般不应低于5%。

        单位连续两年亏损,且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一年。

        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应当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

        经批准降低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恢复到规定的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编辑:admin)

 

 

 

 

Tags: 暂无tags!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评论内容: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本周热门行业资讯

广告图片

精彩专题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
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全攻略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使用的中心内容。新<条列>规定的住...
公积金增值收益如何用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我国...
如何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
在每个月的工资中,有一项扣除越多越让人高兴的事就是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