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发商未与银行合作,不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个人可采取以成都市五城区内的旧房作为抵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办理方式如下:
凡在成都市七区十二县内正常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续缴的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都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须提供借款人身份证、购房合同、不低于购房款30%的首付款收据、婚姻状况证明书、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旧房产权证等抵押物权属证明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资料,交成都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之后,即可与省或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一般在2-3周左右即可得到贷款。据了解,此贷款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的70%,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
另外,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可得到一些实惠:1、比商业贷款利率约低1%;2、可直接与开发商协商一次性付款的优惠。如购一套100m2的商品房,假设房价3000元/m2,总价30万元,与开发商协商一次性付款优惠3%,即房屋总价29.1万元,首付15.1万元,总贷款14万元,其中,公积
金贷款部分按规定假设可贷10万元(4万元为商业贷款),贷15年。用公积金贷款年利率4.05%(未调整利率之前),以等额本金还款法,到期总还款本息为13.0545万元;如用商业贷款,年利率5.04% 到期总还款本息13.8010万元。可见,用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可少付利息7,465元;开发商一次性优惠可少付房款9 000元,总共加起来可节约1.6万多元,用公积金贷款的确为工薪簇购房带来不少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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