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省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消息,海口市从8月22日开始,正式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工业、旅游项目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三类建设项目实行联合审批,凡是建设项目材料申报都统一到该中心联合审批受理窗口受理,相关职能部门窗口不再单独受理。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解决海口市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复杂、审批周期长等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和先进做法,结合海口市实际,将建设项目分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非政府投资项目包含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工业、旅游项目,并分别制定相关的联合审批实施方案。
开展联合审批制度充分体现“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反馈”。市政府服务中心在二楼受理大厅设立联合审批受理窗口。已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仍按原方式进行受理、办理审批事项。
联合审批受理窗口统一受理项目单位资料申报,录入业务管理系统,开始启动联合审批程序。市政府服务中心召集项目联审会议,组织集中踏勘、联合指导、联合审图、联合验收,下发项目联审会议纪要,出具指导跟踪手册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和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受理部门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结。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