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太原市出台限购令以来,在楼盘销售中起到了立竿见影的作用,众多非太原市户口人员购房因此多了一道要求,即要么提供一年的社保证明,要么提供一年的纳税证明来取得太原市的购房资格,不少准备购房的外来者因此被挡在了门槛之外。
那么,如果既没有纳税证明又没有社保证明的外地人,该如何在太原购买房子呢?这部分拥有强劲购买力却被禁购的购房者,成了开发商“心里的痛”,如何吸引、挽留这部分客户群,成为一些销售期房的营销重点。于是就出现了许多“见招拆招”化解政策的“歪招”。
可先签合同后办按揭?
走访太原市多个楼盘发现,为规避“限购令”,不少楼盘声称可先签合同付首期,等纳税满1年后办贷款。这是为外地人规避限购政策而想出购房“歪招”。
分期付款能规避“限购”?
日前,外地市民裴女士在长风西大街某楼盘购置了一套120多平方米的三居室期房。谈及自己的买房过程她颇为满意,不仅因为价格上的实惠,更让她决心出手的是享受了分期支付。按照合同约定,冯女士在签定购房合同时交纳了部分房款,剩余款项可在双方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付清。
“假纳税证明”可绕过“限购”?
太原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对拥有一套市辖六区住房的本市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市辖六区住房的本市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本市辖六区住房的非本市居民家庭和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辖六区内向其售房。
在此背景下,部分外地户籍买房者欲通过挂靠公司,让公司出具虚假工资证明和补缴社会保险证明,到社保部门补缴社保金和滞纳金的方式,规避对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员买房的限制,从而获取买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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