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心接到多名群众来函来电,反映梅溪湖区域某楼盘项目开发商存在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问题。为保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3月4日,中心权益执法部、信贷部工作人员前往该项目开展现场督查工作。
中心工作人员与楼盘开发商负责人当面核实相关问题后,向其宣讲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关规定,并指出,国家和地方的多个文件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接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公积金中心有权对违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为妥善解决问题,中心工作人员向该楼盘提出了三点整改要求:第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客户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须尽快向公积金中心申报项目准入,妥善处理好住房公积金贷款在途业务,及时修订完善相应销售文书;第三,立即在销售大厅醒目位置张贴《接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承诺书》并严格执行。
为建立健康良好合作关系,中心工作人员向楼盘开发商介绍了省直公积金中心安全、快捷、优质的服务内容,告知相关业务流程和办结承诺时限,并演示了省直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开发商版的操作方法,以促进企业掌握和运用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实现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的双赢发展。
该楼盘开发商负责人表示,由于缺乏对住房公积金政策制度的了解和重视,没有执行相关政策,对于中心为客户解决实际问题、主动上门检查督促的工作态度表示赞赏,并承诺将立即按要求整改到位。近日,该楼盘已经来我中心办理项目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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